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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个人信息视为最重要,为了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而尽最大努力,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及《关于促进使用信息通讯网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第27条的第2条》施行"个人信息管理方针"。

01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及收集方法

(1) 个人信息处理目标

本公司以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接待顾客、信息提供、招聘等信息主体的同意者
-为了法律上的特殊规定或遵守法律上的义务,并不可避免的情况
-为了签订合同,而不可避免的情况下

(2) 个人信息的处理项目

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如下:

-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但在法律上有特别的规定或合同、招聘等目的时,除了基本信息以外,还可以处理固有的识别号码、经济信息(收入、财产状况、负债等)、社会信息(学历、成绩、资格等)等。

(3) 收集方法

①本公司为使用网页服务,以直接在个人信息输入栏内输入的方式;通过交易和签合同等填写文件的方法,收集个人信息。
②在网络填写的方式是"同意","不同意",点击"同意"时,代表同意收集相关信息;点击”不同意“时,代表不同意收集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在网上无法使用服务,需直接访问本公司,通过书面、有线等其他步骤,则可以使用。

02 个人信息拥有及使用期限,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1) 保有及使用期间

本公司为实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按照规定期限或法令规定进行保管。

(2) 废止程序及方法

本公司自认为个人信息处理不必要之日起,将其个人信息以如下方法予以销毁。但依照其他法令,保存的情况下,则应遵循此法。

-电子文件形态:以无法复原的方法永久删除
-记录的打印物,书面,记录媒体:破碎或销毁

03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及目的以外的提供,个人信息的委托

(1)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及目的以外的提供

① 公司将个人信息仅在第一条第一项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 未经会员同意,不得超出该范围使用或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但是处于以下情况时,在未获得会员的同意下,可以提供个人信息。 (侵害信息主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况除外)

-得到信息主体事前同意提供及公开给第三方的情形
- 法律有特殊规定或遵守法令义务时而不可避免的情况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无法作出意思表示、或因地址不明等原因无法得到事前同意,且确有显著必要急切保障信息主体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利益的情形
-进行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等必要的事项时,提供无法识别个人的已处理过的信息的情况

② 本公司不会以公司的营销为目的,利用个人信息或提供给第三方。

(2) 个人信息的委托

① 本公司在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委托处理时, 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有关个人信息第三方禁止提供及责任负担等,并将相关合同内容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保管。
② 本公司委托如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并为办理委托业务暂时共享个人信息。

-委托业务:通过邮箱发送公司提供的公告及信息,系统维护
- 受托企业:(株) Egreef

04 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 权利义务及其行使方法

(1) 信息主体可要求查阅本人及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仅法定代理人)的个人信息。

(2) 信息主体可对阅览的个人信息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无法确认的个人信息,可要求修改或删除。但在其他法令中,如果把个人信息作为收集对象,则不能要求删除。

(3) 信息主体可以向公司要求停止个处理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拒绝接受或限制上述要求。

-法律有特殊规定或为遵守法定义务不可避免的情形
-有害于他人生命•身体或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利益之虞
-若不处理个人信息,则出现无法给信息主体提供所约定的服务等难以履行合同的情形,且信息主体并未明确表示解除合同

05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措施

个人信息的技术/管理/物理保护对策
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以下几点措施,即确保安全性所需的技术/管理/物理保护对策

(1) 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树立·执行内部管理计划

本公司为防止个人信息丢失、盗窃、泄露、伪造、受损、误·乱用等事项,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整体事项,在内部树立·执行内部管理计划

(2) 个人信息加密

个人信息中的重要资料(固有识别号码、密码)加密保管·管理,个人信息传送时使用加密的安全功能(SSL),确保安全传送。

(3) 应对黑客入侵等技术上的对策

① 为了防止网络上的侵入,安装安全装置(防火墙、IPS等),并定期检查及更新。
② 服务器及电脑安装了防毒软件, 并迅速更新最新防御模式。

(4) 个人信息处理系统接近限制

① 从物理角度禁止外部接触的区域内,保管·运营系统。
② 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接近权限给予最低限度,赋予权限。

(5) 登录记录的保管/伪造措施

本公司为防止伪造登录记录,个人信息管理者连接个人信息处理系统,并将个人信息处理(输入、输出、修改、删除等),时期、处理内容等登录记录,进行1年以上的保管。

06 安装及拒绝自动收集个人信息的装置

(1) 本公司储存有关网站用户的信息,并随时收集"Cookie"。 Cookie是网站用户,使用网页浏览器(IE浏览器、Safari、Netscape等)时传送的少量信息。使用者在用户登录网站时,输入的用户姓名等信息,将保存到用户电脑中的Cookie,这使用户不必再输入用户的姓名, 也可以收到本公司提供的服务。Cookie识别用户个体,只识别用户使用的电脑。

(2) 网站使用者有权选择Cookie的使用。通过调整使用者的网页浏览器选项,可收纳所有的Cookie,或者在安装Cookie前发出提示,者拒绝所有的 Cookie。

07 个人信息阅览请求

(1) 对于客户本人的个人信息使用及提供情况的阅览要求,可通过访问、电话、传真、顾客咨询公告栏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02-522-4488,传真:02-525-7871

(2) 申请后通过提交【个人信息(□查询 □更改·删除 □停止处理)邀请书】并通过确认本人等过程,通知本人的个人信息使用及提供情况。

08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个人信息管理方针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而制定的基本方针,根据相关法令及公司的经营方针变更,将变更内容连接在本内容下面。

09 个人信息管理(保护)负责人

根据本公司【促进使用信息通讯网及信息保护法】的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管理(保护)负责人如下:


个人信息管理(保护)负责人:经营支援部长-李宗镐
咨询电话:02-522-4488,master@idowoo.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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